最近的长沙,仿佛被卷进了舆论的漩涡中心。 前脚4岁男童“摸臀事件”刚以舆论反转落下帷幕; 后脚“女子洗澡后被快递员看光”的新闻就又冲上热搜。 事情发生在8月17日,长沙的朱女士洗完澡,还没有把衣服穿上,打算尽快办好退货,就在手机平台下单邮政上门取件服务。她想着快递员上门只需要拿走包裹,为了方便对方取件,房门没有上锁, 留出一道缝隙,门口挂了一层半帘。请看下图: 她想着快递员不会很快赶到,自己有充足时间穿上衣物。谁想到,下单才3分钟,快递员就来到她家门前。 这名快递员没有提前打电话确认,也没有抬手敲门。 没有打电话告知,也没有敲门,快递员直接推开房门走进屋子,还抬手掀开门口挂着的帘子。 那个瞬间,全身没有衣物遮挡的朱女士暴露在对方视线里, 两个人四目相对 ,她立刻大声叫喊,整个人僵在原地。 朱女士很难接受快递员之后的态度。事情发生后朱女士情绪不稳,向快递员询问为什么不敲门就直接进门。 快递员神情平淡,开口回复: “我怎么知道你没穿衣服?” 事情发生之后,朱女士一直处在恐惧当中,心理受到影响,夜里很难入睡,只要听见门口传来声响,内心就会不安。她选择拨打报警电话,也向邮政平台提交投诉。 警方给出判定,快递员不存在强行破门的行为,双方没有肢体接触,也没有物品丢失,相关行为不构成治安违法,不对快递员作出处罚。 平台这边,邮政客服只回复会跟进这件事,时间过去整整1个月,没有落实任何处理动作,朱女士也没有收到正式道歉。 监控还原细节 监控画面完整记录全过程,快递员走到门口全程没有任何沟通,没有敲门,也没有打电话确认,没有任何提前询问的意思表示。 快递员到门口直接推门,推开房门就走进室内,把住户的私人房门当成可以随意进出的公共区域。 监控同时记录下客观情况,事发之前,朱女士家的房门没有上锁,处于虚掩的状态,门口只挂了一块薄布帘。这块布帘遮挡效果很差,起不到有效的隔绝防护作用。这点也是网友们出现不同看法,观点产生分歧的主要原因。 朱女士说,事发已经1个月,她经常睡不着,听见门口传来脚步声就紧张,邻居从门前走过,她也会受到惊扰。她想要的并不多,希望快递员和公司负责人一起上门,当面跟她道歉。如果这件事一直得不到处理,她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。 律师解读 起诉可以争取哪些结果,律师介绍,要求对方赔礼道歉,还有适当的经济补偿,都属于民事诉讼里可以提出的诉求。监控拍下快递员在阳台上的一个举动,他从口袋拿出香烟点燃,抽完之后没有把烟头熄灭,直接从二楼弹到外面。 这类事情不是单独的个案。 最近这些年,快递行业的竞争方式变得简单直接,核心目标就是速度。次日达、半日达、极速上门,平台把配送时效当成主要卖点,还把“3分钟响应”纳入考核指标。时效要求推着快递员不停赶路。 一个片区有几百个订单,每一笔订单都设置了考核时限。拨打电话、等待对方回复、敲门确认,这些操作在系统判定里都属于耗费时间的行为。省去这些步骤,可以省下30秒。30秒乘以几百单,就能拉高平台的效率数据。 需要理清一点,公安机关不作出行政处罚,只说明涉事行为不满足行政违法的条件,不用承担行政方面的责任,不等于快递员和邮政平台不用承担民事侵权责任。不用承担行政责任,不代表民事责任也可以免除。 民事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,不需要行为人存在主观恶意或者故意,只要存在过失过错,并且造成对应的损害后果,就构成侵权。至于朱女士是否会起诉,以及起诉后的结果如何,我们一起持续关注。 网友热议 有网友说:本人认为快递员没有任何责任, 快递员是去取快递,门开着,说明你开门就是为了给快递员方便的,这没有任何疑议。另外,女人洗澡不关门意味着什么?大家评论 也有网友补充:快递员没有错,女子预约了上门取件, 快递员一定认为门虚掩着是故意留的门,所以快递员没有错 还有网友总结:快递员服务程序上有瑕疵,但主观上无偷窥故意; 该女子裸体门留缝,主观上有主动暴露的嫌疑。 朱女士的事情也提醒独自居住的人,一定要锁好房门,这样做可以起到防护作用。 预约快递或者外卖的时候,最好把房门关好。不方便开门的情况下,可以让配送人员把物品放在门口。 碰到有人擅自进入屋内的情况,及时保存监控视频和对话录音,再向警方报案。这些都属于很实用的自我保护办法。 “防患于未然”,前人留下的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。 安全没有小事,不管做好自身防护,还是顾及他人,多一份留心,就能减少不少风险。希望朱女士的经历可以给大家带去提醒, 也希望这类让人难堪又难受的事情,往后能够越来越少。 对于此事,你们有什么看法? 信息